作者:赖利华 | 来源:江西省邮政工会 | 时间:2019-01-27 |
1月23日上午,在省分公司第十三次工作会暨第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总经理代表承诺单位省分公司、主席代表监督单位省邮政工会,分别在《江西省邮政分公司2019年为员工办实事承诺书》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上签字。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中国邮政集团工会关于推进邮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协议规定了工资分配原则和工资协商等内容,经省分公司第三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工会主席代表员工签订,并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通过后生效。(江西省邮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