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邮政工会 | 时间:2019-03-16 |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北京市总工会《关于2019年度基层工会开展慰问活动有关经费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北京邮政实业集团公司工会对《关于进一步修订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意见》文件进行调整,对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内“职工教育活动、文体活动、慰问、春游秋游和观看电影、餐费补助”等五大类支出项目的金额、支出科目等做出具体规定。
如职工文化活动所需服装一项。规定“”原则上应采用租赁方式,确需购置的,人均低于100元的可以配发给职工个人,人均高于100元的,应由购置单位集中保管。职工体育活动,可为参赛者购置服装,购置的服装属于购置单位所有,每三年购置一次且人均不超过1000元。” 《意见》还对春节职工联欢会奖品、购买公园年票、极端天气购职工慰问品、加班餐费等做出明确的要求,对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指明方向,方便操作。(北京邮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