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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邮政印发进一步开展“爱心邮路”宣传推广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安徽省邮政工会时间:2019-04-29

      为进一步提升邮政企业社会形象,发挥邮政在服务民生、凝聚民心方面的更大作用,日前,合肥市分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爱心邮路”宣传推广活动的实施意见》。

      《意见》确立了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持续保障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基础上,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集团公司、省分公司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积极拓展便民公益服务。

      《意见》明确了开展活动任务目标:通过开展“爱心邮路”创建和宣传推广活动,在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中彰显邮政社会责任,在服务民生中提升企业形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充分利用遍布城乡联系千家万户的投递网优势,扩大“爱心邮路”影响面,延伸邮政服务内涵,提升邮政服务品质,增强“绿衣使者”的美誉度。提出2019年“爱心邮路”市分公司覆盖率不低于80%,县分公司覆盖率不低于40%;2020年实现“爱心邮路”市分公司全覆盖,县分公司覆盖率不低于50%。

      《意见》确定了活动的范围、方法、步骤。从2019年5月起至9月按照宣传发动、创建推广、服务实施、总结完善四个阶段稳步进行。活动期间调研总结已建成“爱心邮路”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做到投递人员知晓面100%;通过深入走访段道,了解“爱心邮路”特殊服务群体,寻找助残、帮孤、助学、敬老、扶贫、助困等重点服务对象,建立“爱心邮路”服务档案;深入发掘“爱心邮路”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进一步宣传推广;总结查找活动中的存在的不足,拾遗补缺,切实促进“爱心邮路”创建工作常态化、服务常态化。

      《意见》对服务对象内容、规范帮扶流程、帮扶内容、落实资金来源进一步明确。活动资金采取职工群众捐助一点、企业工会补助一点、党建帮扶支持一点“三个一点”的方式,筹建“爱心邮路帮扶基金”,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不增加投递员的经济负担,按照建章立制、严格管理,严格审批,合理支用原则,合理使用基金,给每个“爱心邮路”提供资助。

      《意见》强调,开展帮扶活动是邮政人的无偿、无私奉献,重在对帮扶对象进行精神关爱及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要做到逢年过节上门问候;老人生病上门探望;特殊困难上门解决。

      《意见》要求,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爱心邮路”宣传推广活动组织,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突出重点,有效结合。各创建单位开展“爱心邮路”活动要与培育职业道德,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品质结合起来,要与立足本职岗位,帮扶困难群众,扩大社会影响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爱心邮路”的社会效益凸显。同时要求各创建单位均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劳动模范投递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做好重点线路、精品线路的打造。三是落实办法,争取支持。要求各创建单位要认真落实方案相关内容,精心策划,取得当地党政群团组织等单位的充分支持,建立“爱心邮路”宣传推广帮扶督导制度,要求市分公司各党支部要结合“党员活动日”,与城区、县投递站“爱心邮路”结对帮扶开展活动,深入“爱心邮路”开展督导,并推荐上报“爱心邮路”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