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维 | 来源:重庆市邮政工会 | 时间:2019-09-24 |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切实为职工办理好事实事,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医疗、助学需求,按照重庆市总工会《重庆市市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细则》要求,重庆市邮政工会正式启动市级困难职工建档工作。
重庆市市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低于全国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在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基础上扣除每月大病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后,家庭月人均收入在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含)以内的困难职工按照建档标准划分三个档次,对应享受生活、助学、医疗三项救助。
重庆市邮政工会要求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担当责任,要对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走访,严格按照建档条件和标准进行审核,确保困难职工原始档案真实性、严肃性、准确性,把握好建档“入口关”,坚持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