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邮政工会 | 时间:2020-02-21 |
在1月10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召开的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职工代表审议并通过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020年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这是北京市分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关于推进邮电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和工会平等协商工作,第四次签订的市分公司级的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
该协议针对职工关心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及福利、教育培训以及工资协议的变更与终止、争议处理,以及鼓励员工结合当前经营发展形势落实市分公司近期出台的创收创效、多劳多得的多项政策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市分公司制定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示范文本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合同或协议内容进行细化,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专项协议,及时、全面地做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签订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宣传、落实、备案及北京市总工会相应系统录入等工作。(北京邮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