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3 |
2020年5月13日上午,省分公司、省邮政工会召开女员工特殊保护集体协商会议,行政方和职工方共1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省分公司总经理裴英杰、工会主席王全江分别作为行政方和职工方的首席代表,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女员工特殊保护专项协议(修订稿)》(以下简称《专项协议》)进行了协商。会议对《专项协议》修订情况进行了说明,双方就协议修订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了共识。
此次《专项协议》是根据今年3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邮政实际进行的修订。内容涉及女员工健康体检、怀孕休息和哺乳时间、流产产假时间、生育津贴发放天数、更年期保护、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等内容。《专项协议》的修订将进一步增强我省邮政女员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的法治保障,贯彻落实“辛勤工作,幸福生活”理念的具体体现,让广大女员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激励女员工们为推动福建邮政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再创辉煌。 该《专项协议》(修订稿)将提交省分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福建邮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