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合肥邮政出台《职代会优秀提案评比办法》

    来源:安徽省邮政工会时间:2020-06-08

      为推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加强对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指导,鼓励职工代表积极献计献策,提高提案质量,近日,合肥市邮政工会制定了《职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评比办法》。

      《办法》规定,每年在提案工作办理结束后开展一次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活动。 《办法》对具体的评选条件提出明确要求,“优秀提案”必须符合:选题有代表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或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推动公司发展起积极作用;提案符合科学性、严肃性和可行性的要求,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提案填写规范,一事一案;提案落实过程中,提案人积极配合、参与,得到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落实工作小组的肯定。市分公司提案征集督办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按照提案总数30%的比例提出优秀提案初选名单,对初选提案进行审评,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提案承办工作,积极接受承办任务, 承办提案数量较多,落实提案措施得力,讲求实效,注重质量,提案人满意率高。市邮政工会召集包括相关专门委员会等人员组成的联席会议对纳入评选范围的提案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审评,评选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三名,分别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