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淼 | 来源:湖北省邮政工会 | 时间:2022-07-08 |
日前,宜昌市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拟对2022年职代会已通过的《2022年宜昌邮政员工分配指导意见》相关条文进行修改,具体内容为:
年度绩效奖考核。原办法:与党建工作、收入指标、重点业务、个性指标及加扣分指标挂钩考核。修订为:年度绩效奖考核。与单位或部门承接的战略绩效指标、关键业绩指标、重点任务等挂钩考核。
原办法:出现以下情形的重点业务劳动竞赛奖按上年重点业务奖标准执行,年度绩效奖励标准按上年标准执行:……以上情况如在当年完成,重点业务劳动竞赛奖和年度绩效奖励按本年标准清算补发。修订为:出现以下情形的重点业务劳动竞赛奖按上年重点业务奖标准执行:……以上情况如在当年完成,重点业务劳动竞赛奖按本年标准清算补发。
根据相关规定,职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组织召开“职代会”代表团(组)团长(组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代会”确认。
经研究,宜昌邮政工会于7月4日召开2022年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市工会主席、职代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四个代表团团长共9人参加。会议根据职代会的授权,对“职代会”原则通过的《2022年宜昌邮政员工分配指导意见》修改意见进行了审议、
表决,9人一致通过。
修改意见将于2023年职代会上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