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阮荣强 | 来源:湖北省邮政工会 | 时间:2023-04-26 |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小家的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职工小家在推进全市邮政高质量发展中“助力发展,幸福员工”的作用。根据《湖北省邮政企业职工小家建设标准补充指导手册》的要求,结合近年来职工小家建设、管理、使用中的实际情况,咸宁邮政工会于2023年4月份重新修订印发了《咸宁市邮政职工小家管理办法》《咸宁市邮政职工小家考评表》。
修订后的《办法》分为职工小家建设主体责任、管理主体责任和管理使用奖罚要求3大部分;修订后的《考评表》分为7项25条。《办法》等进一步明确了职工小家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要求,规定职工小家日常管理、使用实行支局(小家)、县(市区)邮政工会和市邮政工会层面三级管理制。支局等职工小家单位负责直接管理与运行,县(市、区)邮政工会负责监督职工小家的管理和与维护工作,市邮政工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检查,考核通报。
为鼓励职工小家积极发挥作用, 新《办法》还明确了奖罚规定。每年度评选出10个管理先进的职工小家,分别给予奖励。年度职工小家考核评价按百分制进行打分,省级示范职工小家得分达90分为合格,其他级别职工小家得分达到85分为合格。得分低于85分的职工小家予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得分低于80分的省级职工小家报省邮政工会撤销命名,被撤销省级职工小家命名的,考核单位负责人相应比例年度绩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