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赖利华 | 来源:江西省邮政工会 | 时间:2023-10-08 |
9月27日,为充分发挥劳模先进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江西省邮政劳模先进的管理工作,营造崇尚劳模先进、厚爱劳模先进、学习劳模先进、争当劳模先进的“比学赶帮超”良好氛围,激励广大职工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推动更多劳模先进竞相涌现,江西省分公司和省邮政工会联合印发了《全省邮政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管理办法(2023版)》(下称《办法》)。
《办法》共有6章26条,管理对象涵盖了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三级劳模先进,明确了省、市邮政工会劳模先进管理工作的职责。
为更好发挥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办法》增加了相关激励条款。规定:所在单位每年应设立不少于1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活动使用。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如被评选为“省分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由省分公司奖励1.5万元活动经费。
《办法》规定了市级及以上劳模先进享有的奖励和待遇,还明确了市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双节”送温暖慰问金标准和去世给予家属一次性慰问金标准。(江西省邮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