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邮政工会 | 时间:2023-12-18 |
12月12日,安徽省邮政工会印发《安徽省邮政工会在“两节”期间慰问邮政系统省部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实施办法(暂行)》(皖邮工会〔2023〕37号),旨在进一步把劳模先进关爱工程制度化、规范化,充分体现省分公司党委和省邮政工会对省部级及以上劳模先进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办法》对慰问对象、形式、资金、标准和发放时间等做了明确。《办法》明确,省邮政工会在“两节”(元旦、春节)期间慰问采取发放慰问金的形式;慰问对象是指安徽省邮政系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模先进荣誉称号的人员;慰问金标准为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有国家政府部门文件规定享受全国劳模先进待遇人员每人每年3000元(含集团工会拨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邮政系统先进个人以及有国家政府部门文件规定享受省部级劳模先进待遇人员每人每年2000元;慰问金发放时间为每年一月份,慰问专项资金来源由省邮政工会经费列支。 《办法》要求各单位工会可根据本《办法》,对本单位荣获市级以及享受市级待遇的劳模(先进)制定实施细则,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比照市级劳模先进由各单位工会自行安排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