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邮政工会 | 时间:2024-05-16 |
为进一步激励劳模(先进)和工匠人才在四川邮政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劳模(先进)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2024 版)》,四川省分公司、四川省邮政工会决定开展新一轮四川邮政省级劳模(先进)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工作:一是明确工作室命名条件,即领衔人员由市州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部门)、总工会、妇联表彰的劳动模范、工匠、技能大奖、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巾帼标兵获得者以及由市州级及以上邮政企业(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工匠、技术能手、技能竞赛先进个人等。二是要求团队成员除领衔人以外,原则上应有 5 人及以上,形成以领衔人为核心,知识、年龄、业务水平结构相对合理,协作氛围浓厚的工作型团队。三是统一标牌标识,工作室需“冠名”制作名称牌匾,名称为“领衔人姓名+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或“领衔人姓名+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四是要建立相对固定、满足工作需要的活动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脑网络等。五是在2022—2023年度里有至少 2 个项目课题,其中至少 1 个课题得到有关方面认可,不少于 2 次技能培训、业务交流、师带徒等活动,取得有利于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创新成果,或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六是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作室中择优上报,推荐名额不限。同时,省公司、省邮政工会还将对于2013 年至2015 年已命名的“劳模先进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进行重新认定命名并按摘牌变更机制摘牌、变更。2024年7 月 31 日前组织评审并发文正式命名“四川邮政劳模(先进)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还将从中择优选择命名“四川邮政示范性创新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