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十月革命35周年,中国邮电部决定发行一套纪念邮票,从1952年7月开始准备印制到1931年10月5日,纪20“伟大的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邮票的正式发行,中间经历了漫长的15个月时间。这期间包括产生了错票纪20“伟大的苏联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的停止发行和重新印制正票的一段过程。
十月革命发生在1917年,而苏联却是在1922年才成立的。早在1952年7月,中苏友好协会在答复邮政总局征求邮票图稿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将邮票名称“庆祝苏联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改为“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35周年纪念”。这个名称与后来的正票名称相比只多了“社会主义”四个字,但已经把关键的“苏联”二字去掉了,显然是适合的,邮总负责人也认为这种改动是正确的。在后来上报中宣部,以及送中宣部审核的图稿中,都是用这一名称,并得到中宣部的认准。
1952年9月初,邮政总局在交印邮票的同时,还设计了纪念邮戳准备于11月7日在全国各地使用,邮戳的式样送中央办公厅审核,中央办公厅在复函中除同意邮戳的图案外,还要求加上“苏联”二字,写成“伟大的苏联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或“伟大的苏联十月社会主义革命35周年纪念”。业务部门认为:既然邮戳名称加上了“苏联”,邮票名称也应加上,并通知负责印制邮票的单位,将“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创周年纪念”邮票名称改为“伟大的苏联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就这样,邮票名称改来改去又改到错误的方面来了,并被正式印到了邮票上。
这套邮票几经修改,贻误了发行日期,只好推迟到1953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纪念日发行,为此1953年1月31 日邮电部公布了发行通令。
上海首先有了反应,对邮票的名称提出意见,对此邮政总局领导十分重视,并去中宣部研究对策。中宣部负责人明确答复:纪念十月革命节已有规定口号,并无"苏联"二字,因为是先进行十月革命,然后产生苏联,邮票如未出售,应停止发售。
2月12日(发行前两天),邮电部邮政总局在电告各大区邮电管 理局的同时,通电全国命令停止发售这套邮票。湖南省的经办人员在接到电报后,未作及时处理,致使该省的几十个邮局出售了4万多枚邮票,另有一些地方也提前出售了1千多枚邮票。
由于出售的错票只占总印量的千分之一,错票价格为10000元人民币,是正票价格的900-1000倍,其实寄封更是罕见和珍贵。